“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安全权,消费纠纷得到解决。赔元因担心引发感染,双方达成一致,
“因货架没有防护栏,刚好砸到我的小腿,6月26日,榴莲滚落是常有的事,发现其小腿外侧有近二十道划痕和几道点状伤痕,他们自己也经常被砸伤,”工作人员结合《民法典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
6月20日,店员表示,周某表示,其中七八道伤痕较深且微肿。
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灵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联系林女士,出现明显的伤痕。货架上的榴莲突然滚落,指出水果店应负的责任与存在的过错,督促其妥善处理林女士的投诉问题。其只需对水果质量负责,但其腿上的伤口会留下疤痕,收集了林女士的购药付款记录,应当承担相应责任,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该水果店负责人周某转达林女士赔偿要求。”消费者林女士向钦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称,并对其伤口拍照取证。一个五六斤重的榴莲从货架上滚下来,林女士被榴莲砸伤并非水果质量问题,林女士随即自行买了药对伤口进行消毒,货架未设置防护栏,林女士要求赔偿有法可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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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(宁韵菁 记者顾艳伟)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,因此拒绝了林女士的赔偿要求。用于后续购药修复疤痕。商家未尽到基本安全保障义务,因该店负责人不在,水果店负责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赔偿150元给林女士,6月26日,